收购主体增多,新玉米价格停止下行

时间:2021-07-27 编辑:Dave
默认
特大
宋体
黑体
雅黑
楷体
【收购主体增多,新玉米价格停止下行】近日,新产玉米尤其是内地新产玉米价格止跌企稳,部分产区价格甚至小幅走高。在新产玉米集中上市阶段,在东北玉米临储收购取消的利空效应未完全消化之际,新产玉米价格缘何停止下行?

收购主体增多,新玉米价格停止下行

“与往年相比,当前玉米收购价格还是比较低的,很多农民把玉米晒干后囤了起来。部分贸易商和饲料企业眼看玉米价格再度下跌的概率越来越小,为了低价多收点货,他们纷纷加大采购,这让玉米价格底部支撑不断增强。”河南新乡市粮食贸易商李全军告诉记者,据他在东北做粮食贸易的朋友讲,当地新产玉米收购也日趋活跃,估计价格上行态势会延续一段时间。

近期,新产玉米市场消息特别多,大部分与收购有关。其中,利好玉米价格的是重要市场主体入市收购。

据市场消息,中储粮内蒙古分公司14日向各直属库下发了《关于启动2016年秋粮玉米收购工作的通知》。该通知称,为更好地服务售粮农民,保障2016年秋粮玉米收购工作顺利进行,各直属库即日起公布收购公告,启动秋粮玉米收购。据了解,收购范围为2016年新产潮粮玉米,收购标准为国标中等品以上。其中,呼伦贝尔地区收购价格为0.65元/斤,兴安盟地区收购价格为0.68元/斤,通辽、赤峰地区收购价格为0.7元/斤,锡林郭勒及以西地区收购价格为0.71元/斤。

从国家粮食局了解到,为认真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积极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督促地方政府切实担负起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储粮安全的责任,扎实做好今年东北地区玉米收购工作,国家粮食局于10月14日开始赴东北地区,督导调研秋粮收购工作落实情况,并掌握各地动态,了解存在的问题。

从玉米收购工作督导调研方案来看,此次督导调研省份为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督导调研期间,有关机构将随机督导检查地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企业,包括中央、地方国有和民营粮食企业。

此次督导调研内容主要由三。一是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要求,对国务院已经明确的秋粮收购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是地方政府对推进玉米收储体制改革、做好秋粮收购开展的主要工作。二是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今年东北地区玉米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调〔2016〕210号)有关措施方案,重点是加强政策宣传、形势分析研判;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开展市场化收购;加大售粮服务力度,指导农民均衡售粮和安全储粮;维护收购市场秩序,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提前安排收购仓容,缓解仓容不足问题。三是调研了解今年秋粮收购工作的进展情况、面临的形势、出现的苗头性问题以及措施建议。

从新产玉米市场整体情况来看,在东北玉米临储收购取消的第一年,在新产玉米大量上市后,政策调整对价格形成的影响已得到初步消化,业内人士认为,玉米价格触底的概率较大,未来将呈现稳中有升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