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乡下有三亩土地可以做哪些项目?

时间:2022-04-17 编辑:Be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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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地处安徽省东南部,是中部地区承接东部地区产业和资本转移的前沿阵地,皖苏浙交汇区域中心城市,东南沿海沟通内地的重要通道。全市土地总面积1235566 公顷,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文房四宝之乡、中国鳄城、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长三角城市群成员城市、南吴尾,江南通都大邑,江南鱼米之乡。那么,在宣城市的乡下有三亩地可以做什么项目呢?

宣城市乡下有三亩土地可以做哪些项目?

一、宣城市自然资源概况

土壤、植被

宣城市土壤共划分为10个土类、23个亚类、75个土属、119个土种。红壤土类是境内最大的一类地带性土壤,占全市土壤面积52%,是林、茶、桑、果的生产基地。黄壤土类占全市土壤面积2.7%。黄棕壤土类占全市土壤面积3.9%。紫色土土类占全市土壤面积8.6%。黑色石灰土土类占全市土壤面积5.4%。石质土土类占全市土壤面积2.9%。粗骨土土类占全市土壤面积5.6%。红粘土土类占全市土壤面积0.2%。潮土土类占全市土壤面积1.4%。水稻土土类是本市的主要耕地土壤,占全市土壤面积17.3%,广泛分布于平原和山丘冲、垄、畈、盆地及岗丘傍地。

森林植被属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地带。多为次生植被或人工植被,常见的以常绿阔叶、落叶阔叶混交或阔叶、针叶混交林为主。在交通不便、人烟稀少的边远山区,尚保存有少数地带性植被群落。如宁国板桥乡海拔700米以下山坡,有大片常绿阔叶林分布,主要为甜槠林、苦槠林、青冈栎林等。

荒山草坡各类成片草场主要分布在宣州、广德、宁国、泾县,万亩以上成片的草场有18块,多为森林破坏后的次生植被。

土地资源

全市土地总面积1235566 公顷,林业用地面积为727283.02 公顷, 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8.86%,耕地面积为215868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7.47%;园地面积为69634.10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64%;其它农用地面积为72574.18 公顷, 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88%;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为82571.90 公顷, 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68%;交通用地面积为6338.80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51%; 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8664.90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70%;未利用土地及其他用地面积为52631.10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26%。

宣城市乡下有三亩土地可以做哪些项目?

二、宣城市乡下有三亩土地可以做什么项目?

安徽:宣城市打造农家乐集群助推全域旅游发展

在全域旅游的时代背景下,乡村旅游不再是传统农家乐,而是站在景区与城镇、产业与乡村统筹的高度,将一、二、三产高度融合,迎接全域旅游新时代的到来。目前,宣城共有各类“农家乐”等乡村餐饮、住宿接待单位2258个,其中省星级农家乐159家。全市初步形成19个农家乐(民宿)集聚区,主要有景区依托、城郊休闲、民俗文化、户外运动、乡村体验休憩多种类型。从经营方式上形成景区+农户、旅行社+农户、政府+协会+农户与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发展格局。

下一步宣城市将抢抓全域旅游的发展契机,进一步推动农家乐从分散经营到规模化经营转变,从自发式发展到集群化发展转变。一是,大力促进全市农家乐行业协会发展。鼓励农家乐协会加强宣传营销,行业合作。促进农家乐协会完善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职能,发挥协会联系政府、服务会员的功能,逐步建立 “市-县-乡镇-村”四级农家乐协会体系。二是, 联合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由工商、质检、公安、消防、旅游、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联合开展调查摸底,对全市各类乡村食宿单位按照旅游接待的标准进行登记建档,对证照不全、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取缔。三是,提质升级促进农家乐转型发展。控制全市农家乐的数量和规模,推动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做精、档次做高、风格做特”方向发展。在工作重心上,从抓单体转到抓区块发展,在生态环境优良、发展基础较好、农业产业和乡村文化特色较为明显的区域,扶持建设“特色乡村旅游区”、“民宿风情小镇”推进农家乐集聚发展,发挥规模效益。

三、如果宣城市农村或者郊区有地,可以在土流网发布该土地来赚出租费。

如宣城市某农户在土流网上发布了转让宣城泾县林地340亩,流转年限为30 年。

宣城市乡下有三亩土地可以做哪些项目?

该地块详情如下:

林地位于县城到桃花潭中间距离县城13公里。实际面积360亩。 3个鱼塘。紧挨大运河,道路已修好,可通大货车。 现有10年+松树25000棵。10+桂花树260+棵 另有桃树,银杏。红榉共计30亩 有林权证。可过户。可转租,可协助从签年限。

四、土地资源

根据土地管理部门1988年普查资料,宣城7县市区土地总面积123.23万公顷。2000年底,全区总人口274.67万人,土地总面积折合1848.51万亩,其中耕地面积428.11万亩,人均占有土地6.73亩、耕地1.56亩。

各县市区人均占有土地、耕地分别为:宣州区4.69亩和1.81亩,郎溪县4.8亩和1.96亩,广德县6.35亩和1.24亩,宁国市9.35亩和0.96亩,泾县8.16亩和1.46亩,绩溪县13.4亩和1.87亩,旌德县8.75亩和2.02亩。

注:土地部门与农业部门对耕地的统计口径不同,土地部门为普查面积,农业部门为承包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