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1-06-15 编辑:E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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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今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农牧(农业、畜牧、农林、农机)局(委),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今年部分农业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8〕125号)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部门2019-2021年财政规划和今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甘财预〔2018〕65号)要求,经研究,现将今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计划下达你们(详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甘肃《今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计划的通知》

一、资金支持方向和重点

今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部分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开展农机具购置补贴、支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农业结构调整、支持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支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支持农机具购置补贴。为支持引导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2018-今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甘农牧发〔2018〕90号)要求,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补贴原则,补贴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开展中药材种收、电动播种机、植保无人飞机等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重点支持绿色生态导向和特色产业适用机具(详见附表2)。

(二)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今年中央财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紧紧围绕助推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壮大和发展农业特色产业,以提升农民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等为核心,重点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种养大户等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以确保粮食等重点农产品有效供应;培育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用工所需专业技能型农业产业工人,以提高特色农产品生产水平;培育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村级动物防疫员、家畜繁殖员和农机手等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以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详见附表3)。

(三)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今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拟对全省104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进行扶持。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92个,分别对今年未享受过中央财政示范项目扶持的101个国家级示范社和今年已推荐的91个国家级示范社进行扶持,每个20万元;今年拟计划认定省级示范社584个左右,每个10万元;扶持暂时无法达到省级示范社标准的市州级或县区级示范社266个,每家10万元,引导、激励合作社规范发展,达到省级示范社标准(详见附表4)。

(四)支持粮改饲。今年中央财政粮改饲项目以牛羊养殖大县为重点,向贫困县区倾斜,调动市场主体收贮、使用青贮玉米、苜蓿、燕麦等优质饲草料的积极性,构建种养结合、粮草兼顾的新型农牧业结构,结合《甘肃省循环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和产业扶贫有关要求,重点扶持草食家畜养殖合作社(养殖场)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合作社(饲草企业)。收贮品种以玉米青贮为主,兼顾苜蓿、燕麦、甜高粱、小黑麦等优质牧草,基本实现奶牛规模养殖场青贮玉米全覆盖,进一步优化肉牛和肉羊规模养殖场饲草料结构,促进草食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产增收(详见附表5)。

(五)支持耕地休耕轮作。今年中央财政耕地休耕项目在相关县区开展试点,着力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改种防风固沙、涵养水分、保护耕层的作物,同时减少农事活动,不断改善生态环境。重点选择干旱缺水、土壤沙化、盐渍化严重的地块开展试点工作。鼓励种植油菜、红豆草、芸芥、箭筈豌豆等绿肥作物,通过盛花期翻压还田,深耕晒垡提高耕地质量。积极探索种植燕麦草等优质饲草作物,通过牛羊“过腹还田”模式,稳步提高耕地有机质含量和耕地地力水平(详见附表6)。

(六)支持农机深松作业。今年中央财政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试点,拟在全省14个市(州)63个县(市、区)实施,采取“先作业后补贴”的方式,主要支持小麦、玉米、马铃薯、中药材种植大县及58个贫困县的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各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推进耕作制度改革,提升耕地质量,构建农机深松整地技术应用长效机制(详见附表7)。

(七)支持苹果有机肥替代化肥。今年中央财政苹果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通过开展试点,探索建立中央统筹、省级负责、县级实施的工作机制,集成组装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模式,着力打造一批果菜茶绿色产品基地、特色产品基地、知名品牌基地。着力促进化肥减量增效、有机肥资源利用、产品品质提升、土壤质量提升。力争用3―5年时间,初步建立起有机肥替代化肥的组织方式、运营模式和政策体系(详见附表8)。

(八)支持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推广。根据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推广项目有关要求,在项目县、区重点围绕马铃薯、玉米、小麦、蔬菜等作物开展整建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集成整地、播种、管理、收获等各环节绿色节本高效技术,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为实施主体,构建“全过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行“龙头企业+创建区”、“合作社+创建区”等经营模式,推进订单种植和产销衔接,打造“全产业链”产业融合模式。围绕“控肥增效、控药减害、控水降耗、控膜减污”,在创建区全面推行节肥节药节水节膜技术,示范带动种植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详见附表9)。

(九)支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今年计划在全省19个深度贫困县(区)选择具有一定基础设施条件、业务工作开展较好的330个乡镇畜牧兽医站进行标准化建设聚焦服务需求,培育多元化社会服务组织。重点建设动物诊疗室、保定架、兽药房、冻配室等畜牧兽医技术服务设施。支持和鼓励执业兽医、乡村兽医及相关机构、组织等开展动物诊疗、兽药经营和畜牧兽医技术服务。提升服务能力,完善乡站基础设施条件建设。重点维修改造现有业务用房及其附属设施和购置必需的办公设备、诊疗设备、消毒设备、防疫检疫设备、培训设备和信息网络设备等(详见附表10)。

(十)支持农产品初加工。根据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的有关要求,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重点支持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连片建设贮藏、烘干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推广普及科学实用的贮藏保鲜和烘干技术,努力实现“减少损失、稳定价格、提高品质、增加供给、保证加工、促进增收”的目标(详见附表11)。

二、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各地在接到资金分配计划后,要抓紧做好今年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待今年度项目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后,按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到农户资金应通过“一折通”发放,并督促县级各有关部门落实“一人一折、连续记录”。

三、严格项目资金监管

请各地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印发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要求,加强资金监管。农业农村部下达的约束性指标任务补助资金不得统筹使用。各市县在具体项目实施中,确因客观条件不具备等确实无法实施的,可在完成约束性任务前提下,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实际需要,区分轻重缓急,在同一大类专项内调剂使用资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试点,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执行,试点范围严格限制在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禁止超项目范围统筹整合使用资金。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今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