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建议答复

时间:2022-06-12 编辑:长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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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建议答复

一、关于加强顶层设计、切实转变工作机制

今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提出中央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组织领导方面,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听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情况汇报。各省(区、市)高位推进,成立或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19个省份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省级层面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在部门协调方面,今年10月,经国务院领导同意,我部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工方案》。每年年初,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年度工作要点,明确重点任务和责任部门。此外,我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督导检查、宣传发动等方式,合力推进整治任务落实。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推动各地落实好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积极推动在中央层面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工作协调,协同部门合力,共同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

二、关于制定科学合理规划

《三年行动方案》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抓紧编制或修订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特别是以县(市、区、旗)为单位,对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作出规划;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今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报告》强调,充分发挥规划在引领发展、指导建设、配置资源等方面的基础作用。各地均制定发布了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把编制规划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第一道关口,推进村庄规划编制。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坚持规划引领,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好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各项任务;结合研究谋划“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指导各地分类有序推进相关建设。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建议答复

三、关于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整治设施

(一)关于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中央财政高度重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安排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支持地方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农村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等工作;安排厕所革命资金,以奖补方式支持和引导各地推动有条件的农村普及卫生厕所,实现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近两年共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44亿元;中央财政通过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支持地方开展村集体公益设施建设,资金可由地方统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工作。针对中西部地区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短板较为突出的现实,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新增设立专项,会同我部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工程,两年来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60亿元,支持以县为单位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并在安排投资时向贫困地区适当倾斜。

此外,根据《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属于地方财政事权,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中央财政主要通过转移支付给予适当支持,不存在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资金等问题。《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使用监管作出了明确要求。今年4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农业农村部门适时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二)关于创新融资机制。近年来,财政部持续健全完善“法律+政策+操作指引+合同”PPP制度体系,先后印发《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PPP项目绩效评价指引、污水及垃圾处理PPP项目标准化合同文本,研究修订PPP操作指南、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强化对PPP项目规范实施的制度支撑,规范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和运营。

(三)关于建立专项资金。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从严控制新增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优化转移支付结构”等要求,在目前已有相关资金渠道的情况下,不宜再新设立专项。

此外,《三年行动方案》提出,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近年来,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整治。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落实好相关政策,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促地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建议答复

四、关于实现技术与模式创新

《三年行动方案》明确,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组织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研发。近两年,我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发布农村户厕建设等三项国家标准,成立农村厕所建设与管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农村改厕技术集成示范试点,召开干旱寒冷地区改厕技术研究座谈会,举办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技术产品展以及农村改厕新技术新产品展示交流活动、技术产品创新大赛、技术论坛等,组织专家通过线下指导、线上咨询等方式,帮助基层解决改厕技术难题。发布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指南和典型模式,指导各地切实解决厕所粪污利用难、处置难问题。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领域科技研发、联合攻关、集成示范、推广应用等力度,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撑。

五、关于完善机制

《三年行动方案》提出,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加强考核验收督导,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在长效管护方面,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今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从明确各方管护责任、健全分类管护机制、建立配套管护制度、优化多元经费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解决措施。在督促检查方面,我部配合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组织开展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赴东中部14个省(市)实地检查。经国务院同意,我部等6部门印发《关于抓好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通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问题随手拍,在中国政府网开通问题和建议征集专题,及时将问题线索转送地方核查整改。建立数据信息系统,及时调度各地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在动员农民方面,今年12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8部门启动实施村庄清洁行动,重点是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以及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近两年,发动农民群众集中整治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全国95%以上的村庄开展了清洁行动,先后动员4亿多人次参加。同时,指导各地开展卫生庭院评比、红黑榜评选、积分兑换等活动,完善村规民约,激发农民参与整治的内在自觉。

下一步,我部将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相关部门,指导各地不断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强化督促检查,进一步调动农民主体作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的持续性。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

010-5919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