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傈僳族的婚姻和家庭的基本形式是一夫一妻制。
在形式和过程上则具有较为独特的特点。男女青年婚前享有较大的社交自由,人口较多的村寨,习惯上都要利用新建的空房或修盖窝棚,为男女青年的社交活动提供方便。男女青年到晚上可以自由到这样的房内弹弦子、唱调子,闹到深夜大家都围火塘而卧。有时,这种社交活动也可在看守庄稼的窝棚里进行。女孩子到十三四岁要行“穿裙礼”,行过穿裙礼后即可参加这种社交活动。
过去通常男女在幼年时,即由父母代为订婚,有的甚至指腹为婚。聘礼很重。姑舅表优先婚配权也很盛行。傈僳族有句俗语:“树最大是杉树,人最大的是舅舅。”因此,形成“有女先问舅”的习惯。今天,傈僳族男女青年婚恋自由,婚姻家庭建立在自由恋爱的基础上 [3] 。
丧葬
傈僳族死后行土葬,非正常死亡者行火葬。老人死后,全村停止劳动二至三天,本村寨居民及家族成员携带酒、肉和粮食到死者家中吊唁,并帮忙为死者洗脸、梳头、换新衣。死者遗体停放家中一二日,长可7天。停放期间,每天要供奉3次,每次饭、肉、冷水各3碗。未埋葬前,村寨的人都要去死者家中为死者跳葬舞(“施勿登”)。
埋葬日期一般选在属鼠、兔、蛇、猴、鸡和猪日埋葬。出殡时,尸体由4个人抬,尸体放在栗树干上,男子9根,女子7根。两个青年在前持刀开路,家属送丧至半途即返回。村寨和家族都有公共墓地,在公共墓地选一块平地,挖一坟坑,四周放置木板,尸体即搁置其中,头部在高处,侧卧面向太阳出处,用土填上,不垒坟堆,有些地区受其他民族影响,有开始垒坟的。
墓排列顺序,男在左,女在右,按辈次从右向左横列,后死者亦按辈份依次向后排列。墓形是一头高而宽、一头低而窄的长方式,墓之大小视死者年龄老少而定。如死者是男子,埋葬时须将其生前所用砍刀、弩弓、箭包、烟袋等悬挂墓头为随葬品;如果是妇女,则将生前所用的织麻工具、麻布挂袋、针线、煮饭用具悬挂墓头。
禁忌
傈僳族地区新中国成立以前形成许多习俗禁忌。
例如,傈僳族妇女在怀孕后不能烧带杈的柴,否则孩子会长兔唇;背柴不能与猪草合背,否则生孩子时会出水;不能吃黄瓜子,否则小孩身上会长花花绿绿的斑点;不能双脚跨过拴马的绳子,否则孩子生不出来,等等。
由于傈僳族不会计算婴儿的出生日期,很多孩子都是